新闻中心
|
|
|
|
|
行业动态
|
|
绍兴市物业协会2021年第一次常务理事会顺利召开
|
|
发布时间: 2021-5-14
|
2021年5月11日下午,绍兴市物业协会2021年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在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金德隆西区慕茗轩会议室召开,共22名常务理事出席会议,超过全体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符合《章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绍兴市物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2021年版)。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业协会 商会收费规范检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48号)中第三十一条:“降低会费收取标准,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的会费标准在1万元以上的,原则上按现有标准降低50%。”协会根据以上文件并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现将《绍兴市物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中的
原第三条:单位会员按以下标准交纳会费:
(一) 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20000元;
(二) 常务理事、非物业理事单位每年交纳15000元;
(三) 理事单位每年交纳10000元;
(四) 会员单位每年交纳2000元。
修改为:
第三条:单位会员按以下标准交纳会费:
(一) 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10000元;
(二) 常务理事、理事单位每年交纳7000元;
(三) 会员单位每年交纳2000元。
该修改将于2021年召开的绍兴市物业协会第三届第三次会员大会进行再次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于5月底6月初召开绍兴市物业协会第三届第三次会员大会。
三、暂定了本年度理事考察城市及项目。会议决定本年度理事考察城市为新疆,后期由秘书处与旅行社进行对接相关事宜,并列出相关方案提交至理事会进行讨论。
出席会议人员: 马志军、求云顺、沈虹、沈坚、王丽萍、
张永强、李龙、李国兴、李华、周卫东、
龚建锋、李勤林、赵琴琴、陈伟勇、杨建荣、
车海丰、马国强、陈高平、孙刚、夏永锋、
唐怀战、姜建波
列席会议人员:柳梁、江万明、吴凌峰
绍兴市物业协会
2021年5月12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