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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20-7-13

关于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倡议书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迎接中央文明办7-8月间来绍兴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不丢分,市物协发如下倡议:

一、针对在管项目

(一)在管项目环境

1.彻底清扫在管项目内历史积累的垃圾,配备专职清洁人员,实行标准化保洁。

2.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干净。

3.在管项目内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等现象。

4.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箱(桶)完好整洁。

5.公厕内每日及时清扫,洁具清洁、冲水无蝇。

(二)秩序维护、消防、车辆管理

1.配有专业秩序维护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2.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治措施。

3.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

(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主出入口设有在管项目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2.做好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生活区内乱搭乱建、私搭乱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现象进行清理。

(四)绿化管理

1.对破坏、践踏、占用在管项目绿地的行为进行整改。

2.花草树木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

3.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五)在管项目服务场所

1.服务场所内、外部环境整洁,机构标识无污损。

2.服务设施齐全,有便民服务设施,服务场所文明有序。

3.有显示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4.工作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仪态端庄、挂牌上岗、服务规范。

二、针对宣传工作

1、完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栏、创建文明城市标语等有关措施,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文明城市氛围

2、倡导业主遵纪守法、文明自律、邻里和睦、友善团结、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3、利用各种方式途径,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宣传,努力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

三、针对责任落实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物业服务在管项目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次督导检查要详细记载在管项目名称、检查人、在管项目经理、检查的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期限。对存在问题的在管项目,各物业服务企业检查人员应及时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复查情况也要形成记录。各在管项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检查表(自行编制)和复查记录要留档备查,据此追责。

2、在管项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管项目经理要带领员工立即整改,需要相关部门配合解决的,要主动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和城管执法等部门报告。

3、对因物业企业工作不力,造成物业在管项目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扣分或通报批评的,责任在管项目的物业企业将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两年内评先创优和资质升级的资格。




绍兴市物业协会

2020年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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